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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孩亲眼目睹妈妈被撞!太痛心了!

信息来源:钱江晚报


(9月28日),@浙江交警 发布的一段车祸视频突然冲上热搜。很多网友看完泪目:太痛心了!




这起事故发生于今年7月17日。当天19时,在S9苏台高速台州段前山隧道内,发生一起两车轻微刮擦事故。


两车损失轻微,本可以快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可车主没有这么做。黑色轿车停在第一车道,白色SUV停在了第三车道。

黑色轿车司机冯某开启“双跳灯”后,带12岁的女儿下车。随后,冯某绕到车后打开后备厢,准备寻找压在行李箱下面的三角板。
事发当晚,正值车流高峰,几辆车先后经过。
刮擦事故发生后2分42秒,就在冯某拿到三角板的一瞬间,另一辆白色轿车飞快驶来,悲剧发生了……

经医护人员检测,冯某被撞身亡。万幸的是,她12岁的女儿没有被直接撞到,仅在摔倒时手部擦伤。

8月2日,肇事司机朱某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惨痛的教训再次警示,发生事故后在路面上逗留,查看车损或协商责任赔偿,将使自己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

不少司机朋友可能担心车辆移动后,会导致事故责任可能无法划分,但是这在专业的交警面前完全不用担心。相比车辆损失,人员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国庆长假临近,交警再次提醒: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 车靠边,就是一旦发生事故后人员切记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硬路肩或者就近出口驶离。
  • 人撤离,就是无论车辆能不能移动,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最重要,发生事故后,应该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并面向来车方向。
  • 即报警,就是在撤离后,立即拨打110或122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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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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