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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明区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公告

高明发布
2024-08-16

街坊们看过来,高明区发布了

2024年高明区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公告↓↓
2024年高明区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公告
为确保高明区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有效开展,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持高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法定监护人),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其居住地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排名。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初中一年级新生:取得小学应届毕业学籍的新市民子女。
二、时间安排
1.网上预约:积分入学申请实行网上预约办理模式。从4月19日起,新市民(法定监护人)登录“高明通”微信小程序——【招生报名】——【积分入学预约】系统进行网上预约。首次放号时间是4月19日晚上20时,此后每个星期五晚上20时发放下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预约号。
2.现场受理:4月22日至5月20日(20个工作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前往预约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3.审核评分:5月13日至6月3日。
4.积分公示和受理复核:6月11日至6月17日(5个工作日),区委政法委和各镇(街道)流管办同步进行积分公示。申请人对所查询的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属镇(街道)流管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积分排名公告:6月21日。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名公告。公告结束后,区委政法委移交积分入学资料给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三、受理地点



四、计分方式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具体积分指标详见附件《高明区新市民积分申请材料清单》。
五、积分排名规则各镇(街道)按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暂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办证在前则排名在前。
六、积分公示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高明区人民政府网(区委政法委)、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和各镇(街道)流管办进行公示。
七、注意事项1、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23〕20号)的规定,新市民只能够在现居住地申请积分入学,积分按就高原则,只取夫妻一方积分。2、镇(街道)设有多个受理点的,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受理点办理,在受理期限内,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受理点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3、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服务。
附件:1.高明区新市民积分申请材料清单



2.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此外,高明区也公布了
2024年第一季度获得积分入户高明资格人员名单



2024年第一季度获得积分入户高明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2024年度高明区积分入户指标季度分配方案的公告》规定,按照受理时间划分,2023年第四季度已使用46个积分入户指标,剩余54个入户指标自动转至2024年第一季度,所以2024年第一季度累计积分入户指标数为154个
2024年第一季度共有29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户,均取得入户高明资格,未超过当季入户指标数。现将相关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4月9日至4月1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各镇(街道)流管办(联系电话:荷城街道流管办88883855,杨和镇流管办88808872,明城镇流管办88836363,更合镇流管办88844831)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高明区委政法委将发放《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请获得积分入户高明资格的新市民留意各镇(街道)流管办的通知,待收到通知后再按要求前往领取入户卡,并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具体办理手续以公安户籍部门要求为准。
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获得积分入户高明资格人员名单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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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罗婉琼

审校:谭健才、黎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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