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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一中2024年自主招生方案公布!报考条件→

高明发布
2024-08-16
重磅发布!高明区第一中学2024年自主招生方案来了




高明区第一中学创办于1984年,是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佛山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学校、市级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学校,佛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双高”行动创建市级高水平项目(科技类)学校。
学校环境优雅,设备齐全,具有先进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理念。现有专任教师201人,硕士学位教师60人,博士研究生2人,研究生以上占比31.3%。构建了“和悦”课程体系,社团课程丰富,结合我校市级高水平项目(科技类),构建了“和创”科技类特色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发展需要,为培养科技类人才奠基。


洪海摄




一、招生计划

招收符合2024年佛山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80名。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条件

欢迎符合2024年佛山市中考报名条件(含非本市户籍的普通借读生、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以及在外地就读返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等)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的优秀学子踊跃报考佛山市高明区第一中学自主招生:1.初三阶段综合成绩优异;2.初中阶段参加过科技类、理工类项目课程、训练或比赛,或对科技类、理工类有浓厚兴趣。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8日。
(三)报名方式1.报名程序:报考高明一中自主招生的学生,需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高明一中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报名登记,报考学校选择佛山市高明区第一中学。学生需根据高明一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要求上传资料并点击“确认”按钮。学生提交“确认”后不得取消或更改所选报学校,未经提交“确认”的报名资料无效。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sks.edu.foshan.gov.cn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参加佛山市各区初三统考个人成绩;(2)初中阶段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最多三项即可)。【备注】纸质材料需扫描或拍图片上传,电子图片大小不超过1M。以上报名材料应该清晰、真实,原件待学校通知时再提交核查。
(四)报名审核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9日。 1.学校将对报名学生资料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评定筛选出最终参加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的学生名单,并确认“审核通过”。2.学校将在高明一中网站公示符合参加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的学生名单,学生亦可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三、综合评价

(一)志愿填报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文件,考生必须参加自主招生报名并且报名资格已审核通过,才能获得自主招生的志愿填报资格。有志于报读高明一中的学生须按全市统一时间填报高明一中的自主招生志愿并参加佛山市中考,考生在自主招生志愿栏目填报高明一中,不能多报或兼报。自主招生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第一层,被高明一中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层次)志愿录取。未被高明一中录取的考生,继续按考生志愿表参与投档,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二)综合评价成功报名我校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举行的2024年高明一中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测试。1.测试时间:中考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地点:高明区第一中学(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68号);3.携带资料:学生个人身份、入场证及文具;4.具体自主招生评价科目、分值及时间安排见下表。

测试范围: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总分为420分,具体涵盖初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个学科内容。


5.录取结果查询:高明一中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结果将在综合评价结束后5天内对考生公布,届时学生可登陆高明一中网站查询个人的综合评价结果,如对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核。经核验无误后,学校将在中考结束后7天内将全体考生评价结果上传到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 
四、录取方式

1.生必须参加高明一中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并同时填报高明一中自主招生志愿。佛山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

(1)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2)根据高明一中有效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下调60分,划定高明一中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符合控制线上考生按高明一中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高明一中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优先者录取;未能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学校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自动收回,转为高明一中普通生计划在后续批次招生录取。录取结果将由高明一中予以公布。学校将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公布拟录取名单。
五、收费标准高明一中为公办学校,被高明一中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征收学费,学费及住宿费等与普通生相同。收费标准:学杂费2470元/年,住宿费1460元/年。  
六、咨询、申诉与监督(一)招生咨询:咨询电话: 0757-88881971;88630805
(二)监督电话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57-88633139
七、其他事项本方案由佛山市高明区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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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明区第一中学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罗婉琼

审校:谭健才、黎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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