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增城出台政策措施扶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为规范和促进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事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我区制定出台《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事项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支持商业网点建设升级、支持消费载体创优评级、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推动消费集聚发展、支持新业态创新发展、支持商贸流通加快发展,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或补助。
在支持商业网点建设升级方面
细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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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邻里中心、商业街区、商旅文融合发展项目、会展场馆新建或改造,对已竣工运营且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对新运营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年主营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的,每年给予最高 1000万元的奖励。
● 支持大型超市、生鲜市集、专业市场新建和改造,对已竣工运营且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支持消费载体创优评级方面
细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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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新纳入绿色商场创建单位名单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对新获评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对新获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对新获评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市级羊城夜市先行区的,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方面
细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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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本区新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广州首店的国内外知名品牌(纳入国内外权威榜单)企业,且年度租金和装修成本超过200万元的,按项目投入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对在本区新开设的高端餐饮品牌(纳入国内外权威榜单)企业,且年度租金和装修成本超过100万元的,按项目投入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对本区新获评国家五钻级酒家,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对在本区新开设中华老字号门店的企业,且年度租金和装修成本超过50万元的,按项目投入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本区企业获评为中华老字号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推动消费集聚发展方面
细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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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当年在本区举办促消费活动,且年度活动费用超过50万元的商业载体,按照投入支出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对新设立且通过民政部门批准的商贸领域行业协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组织相关会员开展促消费活动的,按照每家1000元的标准,给予协会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 每年从商务发展资金项目中安排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举办各类促销活动。
在支持新业态创新发展方面
细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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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无人零售、智慧商店、智慧社区平台建设,对已竣工运营且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支持电子商务园区、直播电商园区、农村电子商务、电商服务平台建设,对已竣工运营且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对运营后新引进电商企业达到10家以上的电商园区,且新引进企业年营收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照每家1万元的标准给予园区一次性运营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经营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直播间数量达到10间以上,签约主播人数超过8人,且当年营收保持正增长的电商(直播)企业,按照当年场地租金的6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对在本区新开设免税店的企业,按项目投入的20%给予奖励,其中营业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2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在支持商贸流通加快发展方面
细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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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冷链运输设施设备购置、冷库智能化改造、中央厨房建设,对已竣工运营且投资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10%—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支持社区末端公共配送网点建设、新能源快递车购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对已竣工运营且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10%—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郭建华/摄
以上奖励或补助
不包含已享受“一企一策”奖励的
企业或项目
涉及“达到”“以上”“不超过”的数额
均含本数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细则规定支持对象经营关系在增城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资金申报期间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为0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意稳
编辑:刘樱洁
责编:黄家荣、林汝嫦
审核:朱卓东、张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