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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谢宇放弃遗产求免死罪,能成立吗?|明月家事评论·第9期

明月说法 婚姻家庭与资本市场
2024-08-23

案件背景:

2023年5月30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一审判决,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今天澎湃新闻“一号专案”刊发后续报道《吴谢宇求生欲很强,已向最高法提交不核准死刑法律意见》:


(来源:澎湃新闻APP 2024年1月11日)


根据该报道,吴谢宇“……已认罪悔罪,对9年前即2015年7月10日杀母行为深感后悔,经常自责,表示把全部继承房产赔偿给外婆、舅舅、姨,希望活着赎罪,做有益于社会的人……


明月律师对此评论如下:

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吴谢宇弑母,已经丧失继承权。因此,吴谢宇所称“把全部继承房产赔偿给外婆、舅舅、姨”是不能成立的。
二、弑母不但违反了法律,更违反了人伦大德,吴谢宇难逃一死。
三、该案的确是家庭悲剧、社会悲剧、教育悲剧。面对悲剧,家庭需要反思,社会需要反思,整个教育制度也需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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