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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安室:我对《木心文学创作中的“文本再生”现象研究》的看法

隨安室 风明读书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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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便已读过卢虹贝的《木心文学创作中的“文本再生”现象研究》,读的是学位论文版(南京大学中国当代文学专业硕士2014年),卢文为木心的文学“丛薮”提供了一份可贵的指南,但这份指南不是指向“互文”,而是指向“抄袭”。在期刊版(《中国现当代文学论丛》2014年第九卷),这样的意图就变得更明显了,字里行间都流露着“考据式的正直”,以及对于这种正直的自信。我是昨夜才读到期刊版,而期刊的“精简”让人大感失望:涉及文体策略的分析被删去了,换成了讨论修辞策略的“古衫洋履”。木心说:


“今文、古文,把它焊接起来,那疤痕是很好看的。”(《木心谈木心》)

    

与“古衫洋履”的意思大同小异,诸如此类的辞章家的挑剔与偏嗜,终究只在形式美学的层面,并未触及文学更深层的问题:木心每以修辞动人,木心的修辞处理无不贯穿着自觉,可是木心的文体意识远比他的修辞意识重要。


只惜卢文放弃了这个问题,卢文自信的正直遮蔽了木心文本的各种可能性,也阻碍了自己更进一步:卢文以认真的考据比其他所有人都更加逼近木心,却还是在这样的逼近里只看到自己(参该文末章)。想起克里斯蒂娃(Julia Kristeva)的名言:


“文本是一种生产力。”

     

她解释道:


“文本意味着文本间的置换,具有互文性:在一个文本空间里,取自其他文本的若干陈述相互交会与中和。”(《封闭的文本》,出《符号学:符义探索分析集》)


“任何文本的建构都是引言的镶嵌组合;任何文本都是对其他文本的吸收与转化。”(《词语、对话和小说》,出同前) 


若在考据出处的基础上,从互文性(Intertextuality)理论和文体实验的视角切入木心,探河穷源,剥蕉至心,辞锋针对,思旨印证(金明馆《柳如是别传》语),正如木心本人所说:


“如果两者逐句对照看着,自可明取、舍、改、添之所为何事。”(《大宋母仪》后记,出《爱默生家的恶客》,按:木心曰:“本篇情节、文字,全取《二拍》卷十三正章”,当时批注曰:“不知为何,未在《二拍》卷十三中找到,乃在《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七‘西山观设辇度亡魂 开封府备棺迫活命’,述及达生明冤而止,世代之孽则系木心所加。又,刘达生改为章达仁。”)


作者在文本的交织和转化中制造了意义的丛薮,读者在曲折迷离的丛薮经历了一段又一段意义的旅行,这是“生成”,也是“理解”。然而,在卢文考索木心的旅程即将下车到站,却是这样的收束:


“当然,以上只是木心个人的看法(按:即论文前述木心的文本观)。客观而言,按照当代对‘抄袭’的定义,木心的一些再生文本,无疑属于抄袭之作,是应当受到批判并引以为戒的。每当遇到此类涉及抄袭的问题,常有人试图利用历史上的此类渊源事例为抄袭辩护。笔者认为,当代发生之事,只适用于当代的社会道德标准和法律标准,而不是过去。十八世纪以来,对待剽窃的道德和法律要求已经越来越严格,人们普遍重视原创性,并把它视为作家应尽的义务。木心虽然出生于1927年,但其作品都是从八十年代开始在台湾刊载、出版,2006年开始在大陆出版,自然适用于当代台湾及大陆的法律。”

    

这个结尾令人感到错愕和荒唐:现代的法律观念试图控制,也已经渗透到文学的场域,但文学、文本的“生长”和“生成”终究与之无关,文学和文本有文学和文本的自律性,现代的痴顽批判又岂能困住文学的精灵?木心的种种“文本再生”,亦即木心的“互文”(卢文却用力主张它们的不同),多年前阅读木心的时候,已然有所注意,可我从来没有将之视为“抄袭”。今天从书架取出一册《云雀叫了一整天》,那些改炼《知堂回想录》的裁文作诗的例子固然是明明白白,当时我有一些批注:


“知堂白话即可成诗也。”(甲辑《知堂诗素录》)


“直是以文为诗,木心此种诗的理念值得深想。”(甲辑《北京秋》)

    

几个月前和朋友谈论新诗,犹曾言及:


“我读鲁迅的文章,时常惊叹于他文字的呼吸感,一张一弛一起一止微微热热仿佛文字的胎动,在我私下看来,鲁迅就是白话文中的杜甫,他的文章时时具有白话诗的音律。相比起来,周作人在这方面就不是那么明显了,不过木心曾经剪裁《知堂回想录》作了好几首诗,可见周作人的白话亦有诗之可能性。木心是我说的刻意裁文作诗的反自觉的代表,背后有他的一种诗学观念在,他有一长篇《夏夜的精灵》,由散文《普林斯顿的夏天》改作,两篇好像都没有打任何标点,我当初读来觉得这可能是到了以文为诗的悬崖边,而且是不多的成功的例子。”

    

周作人是木心尤其重要的一个上源,不仅是因为木心的很多文字取材于知堂,更是因为二人在文学理念上颇有共鸣。众所周知,知堂推崇小品文,而木心的文学概言之,亦是小品气质的。《云雀》集中有数篇是明清小品的文本再生,当时也作了考据,我在《天慵生语》批注:


“此出周作人《知堂书话》,前几则改古人小品之诗,其原文似亦出周著,则木心未读过此些人之著作,由周著知之也。”


知堂的散文常常也是抄书,他的“文抄体”兼有引、评,通常是在采撷里穿插意思,这是他一种举轻若重的杂谈的闲趣。木心则不同,木心之于他的取材,是生长式的。生长在最广义上本是一种“夺取”,但不是所有夺取都能叫作生长(比如夺取鸟兽皮毛披于人身,即是“装饰”,而非“生长”),生长是具有包裹感的夺取,但凡生长无不具有包裹感。木心的文本包裹着他的取材,意欲实现修辞和文体的生长,或许也应视为知堂文学理念(和写作)的生长——如是方能理解木心在访谈中对知堂的评价:


“周作人没有创作性,只是闲谈,他的文笔很干净,很朴素。但是我和他们(按:二周,前言及鲁迅,木心推崇鲁迅而学之无多)都不同,我比他们跳得更开些。”(《外滩画报》2006年3月10日)

    

知堂的《专斋随笔》,第八篇是《论剽窃》,开端抄译《文学语小字典》的一段话,其中有汤姆生的断词:


“在文学上,斯巴达的法律一样有效,在这里偷窃是体面的事情,只要做得巧妙好看,因此麦加利是偷儿与诗人两者的祖师。”

    

接着还说:


“诗人们在他们偷窃的程度上也大有差别,绝少有人像格莱那样继续地巧妙地偷,他的诗多是些镶嵌工作,用前代诗人的碎片凑成的,这就是现代作家写拉丁诗的方法。有人或者觉得受了欺骗,看出创作的诗是这样构成的,但也有人看见旧识的珍宝装在新的座盘上的时候,感到一种特别的愉快。真诗人的借用并不是为省麻烦。假如有人以为用了别人的文句做成好诗是很容易的事,那么让他去试试看。”(出《看云集》,多年前读过,只在此处批了“熔裁也”三字)

    

知堂觉得汤姆生的说法很有意思,他说:


“这不尽是幽默的话,也并不限于诗人的作贼,我想无论什么事都是这个道理。什么事都可以做,只要做得巧妙好看便都是对的,不过有些事总不能巧妙好看地做,那么这些事还是不做好,即使未必就是不对。我看见惠公的《闲话》原稿中引鹤兄的话,大意说人无好坏,只有雅俗之分,我很同意,觉得比汤姆生或者说得更为圆广一点。然而雅俗之事盖亦难言之矣,这个大约七分出于性情,三分由于境界,恐怕很不容易勉强,此其所以难也。——从文学上的剽窃岔到雅俗问题来,实在拉得太远了,我的本意还只在抄译那段文章,差不多是翻译的工作,这个尾巴乃是外加上去的,与本文并无多大关系,所以现在也就可以不再拉扯下去了。”

    

以此视之,木心文学的种种熔裁,何尝不是出于七分性情,三分境界?《论剽窃》的引文讲:


“文人间的借用,如借用者不能运用得更好,是即为剽窃。”

    

木心的很多作品,何尝不是在有意地挑战这个判言?想必他也知道,如果真的一败涂地,把他钉在剽窃的耻辱柱上也无妨的。木心有他的自信, 他的自谑好似半个预言:


“记忆未必忠实于我我更未必忠实于原作,迁讹致罪,诗国法庭涉讼,华美的被告席是我所乐于站一站的,远远望去,朱髹的栏杆上飘着纸条:油漆未干。”(《一些波斯诗》后记,出《我纷纷的情欲》) 

    

他在自己极为看重的《伪所罗门书》的序言中狡黠其事,又开诚布公:


“以所罗门的名义,而留传的箴言和诗篇,想来都是假借的。乔托、但丁、培根、麦尔维尔、马克··吐温,相继追索了所罗门,于是愈加迷离惝恍,难为举证。最后令人羡慕的是他有一条魔毯,坐着飞来飞去——比之箴言和诗篇,那当然是魔毯好,如果将他人的‘文’句,醍醐事之,凝结为‘诗’句,从魔毯上挥洒下来,岂非更其乐得什么似的。”

    

倘若回看此书题目中的那个“伪”字,识者不会为了捉到抄袭而志得意满,反而会因木心的文字“魔术”会心一笑。


抄袭是怕人看见的,而木心却希望有人知晓(“只是你不知,不在我不明”),但木心决不愿直白地公开他的“后台”(参《木心谈木心》),这样做就没有意思了。他藏下明明暗暗的提示,他预设的读者能把握来龙去脉的关节,已经循着他的孔道,周游他的秘密,领会他的趣味。他熔裁的对象早已先他成家,即便这些中西作家的名声稍晦,总是有文能依,有据可查,有人得知,因而并无抄袭的必要,转有互文的可能。从前略考木心和知堂,已经察觉到木心的意图,看《伪所罗门书》时,明知每篇都有出处,却因学力浅陋,无能批郤导窾,因其固然。及读卢文,欣喜之馀,慨叹更多:考据若不能发明,解读若不能同情,又何待解读与考据?此所以牧斋《后秋兴》与钱遵王注相合,钱柳因缘诗与金明馆《别传》相印,而木心乃与卢文相离之故。


卢文虽用勤奋,特失高明,不免矮人看场。花了那么多功夫,最后落脚在抄袭不抄袭的问题,我不为木心可惜,却为卢文可惜,卢文与木心的风格和人格都失之交臂。“风格即人”是布封(Georges Buffon)的高论,木心把这句话颠倒过来(无论误记抑或故意),他说:


“人格即风格”——“欠缺内涵的人格即不足持久的风格。”(《不绝》,出《琼美卡随想录》)

    

艺文是风,风出于人,在木心身上是贯通的。木心在政治上的“散步”,在绘画上的“转印”,在文学上的“变奏”,都具有一种互相印证的流离的“间性”(Inter-X-ity)。只有进入艺文“之间”(In-betweenness),才能真的接通木心,理解木心的变奏、转印与散步(这大概是木心无法被纳入“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学术框架的根源,因为这种框架缺乏“间性”)。木心直言他对艺术始终忠心,之于文学而言,这种忠心是游戏般的忠心,赤子游戏,必有其“诚”在。木心的文学,是他的严肃的游戏,或者更确切地讲,他的文学真正透露出游戏的严肃,得失在兹矣。


至于那些看过卢文便觉得自己之于木心终于能够理直气壮,扬眉吐气的人,他们尽可以小犬之姿咆哮于路,他们在路上不会碰到木心,毕竟木心早就说过,明天不散步了。


附识:堪哂的是,木心流传最广的 、为他博得声望的篇什和文句,却又几乎都不是什么“文本再生”的例子。



本文经作者隨安室授权发布,原载于作者的豆瓣日记。日记留言处作者的讨论亦很有见地,推荐诸位一读,链接在此:

https://www.douban.com/note/82540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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