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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被“天降”第3孩,都9岁了……哪来的?

广东普法 2023-07-02


明明只有两个孩子

有一天却发现凭空“多”出一个孩子!

一看孩子的出生证明

父母的名字还真是自己



一对在上海生活工作多年的夫妇

近期就遇到了这样的荒唐事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021年,王某夫妇在申请落户上海时被告知,由于9年前有生育第三胎的记录,违反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无法通过落户审核。可他们明明只有两个孩子,并没有超生。


夫妇两人找到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医院,经核实,孩子的出生证上,父母姓名一栏写的确实是王某夫妻。



夫妇两人震惊无比

明明只生过两个孩子

怎么会平白多了第三个孩子?


王某夫妇报了警,经警方提示,两人才想起来,曾经把身份证给过一位老乡张某,当时这位老乡要为夫妇俩名下的公司去办理业务,需要两人的身份证。而正是这位张某在2012年,与妻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



为了逃避罚款,在闵行区某医院待产生育时,张某夫妇用了王某夫妇的身份证,将其亲生孩子出生证上的父母登记为王某夫妻二人



问题又来了

出生证显示孩子的父母是王某夫妇

孩子如何在王某夫妻

不知晓的情况下办理落户呢?



原来

张某夫妇先去与小孩做了亲子鉴定

用亲子鉴定而不是出生医学证明

把孩子的户口落在了张某处

之后又在老家补办了

一张新的出生医学证明



一通操作,张某成功把孩子"变回"了自己的,但最初的生育记录却给王某夫妇带来了麻烦。王某夫妇遂向闵行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

判决孩子与原告王某夫妇

不存在亲子关系



法官提示,被告冒用身份证的行为非常不当,也对他人的生活造成了影响,原告如因此有损失,还可另行起诉要求赔偿。本案中的医院也没有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核对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日常生活中

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在任何的情况下

都不要轻易出借自己的身份证

即便是朋友、亲戚等关系较为密切的人

也应当有相应的防范心理

否则日后发生纠纷

可能就要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身份证外借有风险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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