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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后原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等待宣判期间身亡,杨帆教授回忆与其接触细节:温文尔雅,笑里藏刀!

烟语法明 2022-12-05




网传消息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于近日突发脑溢血去世。“法度Law”从准确信源获悉,于志刚去世消息属实。财新网也报道,通过多渠道获悉,于志刚被羁押在辽宁省公安厅看守所。5月2日早晨6时,于志刚准时起床活动,还曾和同室被羁押者下象棋,后感到眩晕,遂被扶到床上。送医后,于志刚被诊断为脑干大面积出血,约于5月3日23时许不治病亡,得年49岁。


于志刚,1973年5月出生,河南洛阳人。公开资料显示,于志刚1991年至200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完成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业,2004年从该校经济学博士后出站。2001年,28岁的于志刚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两年后赴英国牛津大学访学,次年破格晋升教授并成为博士生导师。




违纪被查


2021年1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1年6月2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志刚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背师德师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旅游;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于志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其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于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依法逮捕


2021年7月15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于志刚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起公诉


2021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开庭


2021年11月2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于志刚受贿一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于志刚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于志刚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于志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于志刚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杨帆回忆录:4年过去,我又想起了于志刚,温文尔雅,笑里藏刀!

2021.1.21

一. 是谁重点培养于志刚19年?
政法大学的人都知道:于志刚是被中国政法大学一手提拔培养的,死条件第一流:年轻化,专业化,高学历,高智商,高情殇。没有问题啊!
1. 1973年5月生于洛阳,1996年23岁加入中国共产党;33岁就获得了全部学术资格:2001年28岁在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入政法大学任教;2002年29岁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赴英国牛津大学作访问学者;2005年32岁破格晋升教授,2006年为博导。
2. 学术成果足够:有刑法学论文200篇,专著12部,翻译20国刑法典。主持项目10余项。
3. 兼职与荣誉越来越多: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刑法研究会理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兼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7年34岁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0年37岁北京五四青年奖章,第11届全国青年委员;2015年郑州大学教授;2019年9月给中央政治局讲课;2020年47岁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
4. 官运亨通,飞黄腾达:
2012年39岁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2015年44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2017年46岁政法大学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联席院长;2018年3月47岁,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5月不再担任政法大学副校长,为全国人大专职常委,准备提拔副部级的。
中纪委的公告,称于志刚为“中国政法大学前副校长”,没有提他和全国人大的关系,也没有说明他的现职是什么。
于志刚的档案在政法大学还是在全国人大,还不清楚。强调于志刚和政法大学的关系,是完全正确的。
5. 他甚至在大学时就通过组织司法考试发了财,后半生不必挣辛苦钱,没必要贪污受贿,只待在官场飞黄腾达。出问题也不是为了钱,而是巴结上层什么人。
6. 错误的组织路线,必定培养出恶人
于志刚缺什么?那就是信仰和道德,可惜“软条件”无法衡量。群众对志刚反映不好,有人说他两面派,会上发言和会下完全两样;有人说他对上贿赂逢迎,对下心狠手辣。2015年提拔于志刚为副校长,一位和他平级,位置更为重要的教授大怒,说于志刚就是依靠给上边送钱,买的官。
二.石亚军安排于志刚给我讲刑法
我和于志刚谈过三次。第一次2015年,我举报孙选中的博士论文抄袭30%(指导教师是石亚军)。石亚军指派新任副校长于志刚调解。他听了两个小时,只谈15分钟,“大首长”气派:耐心倾听,不涉细节,大处着眼,小处不着手,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声声震耳,字字珠玑,一言九鼎,雷霆万钧之势,大多数念书之人可能要被他吓到,可惜我不是念书之人。
于志刚:杨老师,您是我的前辈,比我大20岁,我对您非常尊重,我想和您谈谈在检察院挂职的体会。我参加过600多次庭审,劝双方和解,他们大都不愿意,都觉得自己有理。直到开庭把材料放他面前,后悔都来不及了。我耐心看了您的举报材料,又听了这么半天,情况我都掌握了。您可能觉得自己很正义,材料很过硬,但孙选中也举报你一大堆,而且他们是“多对一”,对您很不利。
杨帆:举报要看真假不能看人数。他们人多,说明他们拉帮结派。我从来就是自己一个人,不搞拉签名这一套。
于志刚:但领导不一定这么看啊。权力在领导手里,说你有问题,你就有问题。到时候两边都被处理,你后悔莫及。
杨帆:我没问题,也不怕威胁。但我同意调解。
于志刚:那好,我马上就去找孙选中谈。
结果,天意难违。
第二天《澎湃》披露了孙选中的论文。政法大学回应说不受理匿名揭发,受到猛烈抨击,法大另一位副校长时建中答复已进程序,才避免了新闻风波。
但五年过去,法大没给任何答复。
我第二次和于志刚见面,是2016年初。这次于志刚有些恼怒,带个学生来记录。因为我质问了石亚军,为什么要派人和我谈刑法?石亚军提醒于志刚要注意杨帆录音。这次于志刚是来校正说法的。他说的更准确:孙选中他们对你的揭发,证据确凿。
我说实在想不起来有什么问题够得上入刑法的?
于志刚说上了法庭你就知道了。
我说:我如真有问题,你们早就送我去法庭了,不可能一次又一次和我谈。
以后,石亚军终止了和我16年的沟通(据他的统计是85次谈话),派纪检查我十几年的课题费。
石亚军说查课题费,一查一个准。
第三次见面,是6月份我65岁,于志刚代表学校让我退休。我说问题没查清不能办退休,你不是要送我去法庭吗?于志刚装没听见,他嘱咐院里干部:过年过节要多去看看杨老师。
我要求领导:向商学院教师澄清,我受到宏结金仁淑多次辱骂,造谣,陷害的问题。
于志刚说:是你自己脾气不好,得罪了人,组织上不管。
以后,他就去中央党校教育部深造,准备继续高升了。
4年过去,我又想起了于志刚,温文尔雅,笑里藏刀。
他在哪里,我在哪里?真是历史的讽刺!但我没有心情幸灾乐祸,而是感到可怕:
这样的人如何能飞黄腾达?我们的组织部门,为什么就不能事先发现和阻止?我们的纪检监察不是说要“预先防止腐败”吗?如何防止啊!(内容转自: 昆仑策研究院,作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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