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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逆行殴打正常行驶男子!警方通报:王某(女,38岁)拘留10日

8月29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就“青岛一女司机逆行殴打正常行驶男子”一事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2024年8月28日13时许,王某(女,38岁,崂山区人)驾车行至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对向正常行驶的林某某(男,26岁,崂山区人)未对其让行,王某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王某查获。经调查,王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并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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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大皖新闻

编辑:杨宏玲

校审:宋小成

责任编辑:江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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