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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嘉谈|自由的复旦遭遇不“自由”的隐私保护

唐天昊 法嘉LAWPLUS 2022-04-11

大律嘉谈

大律师的成长之旅,有哪些风景?

是阅尽千帆后的触类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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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复旦遭遇不“自由”的隐私保护

近日,有一条新闻刷了屏——复旦的三位学生在校外嫖娼被行政处罚,复旦依据《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给予三位学生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并在学校张贴公告,实名公开了决定书。

网络上热议纷纷,有人认为培养人才首先要有德,就是要公开开除才能以儆效尤;有人认为学校应该给予学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毕竟考进复旦不容易;还有人认为复旦大学实名公开这些决定书侵犯了三位学生的隐私权,似有不妥。

复旦大学对此也做了正式回应——对于网友讨论“实名公告嫖娼人员是否妥当”以及建议“公告保护姓名隐私”,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予以考虑。

那么问题来了 --大学如何在隐私权与警示教育的公共利益之间平衡呢?再引申一下,如果公司遇到员工有类似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理为妥?

笔者有如下三点思考,与大家探讨:

1.依法依规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 …… 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无论是处分之前,保障学生的陈述和申辩权;还是处分做出后,送达也要依据程序进行,这都体现一个大学依法依规的治校理念。

如果公司遭遇类似的情景,员工出现违法乱纪甚至犯罪行为,也需要结合劳动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需要公开警示,也要三思是否需要做信息匿名处理。


2. 关注隐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而本案中三位学生的嫖娼信息属于其个人的私密信息,应当受到《民法典》的保护。隐私的泄露往往具有不可逆的特性,比如本案中,一旦决定书公开,便如泼出去的水,人尽皆知,难以收回,所以学校在处理涉及个人隐私权的事宜时,应当将隐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因素来考量。


3.公共利益

隐私权如此重要,那么对其的保护有没有边界呢?笔者认为,比个人的隐私权更具优先级的价值观是“公共利益”。举个例子,对于“老赖”与“通缉犯”,为什么国家机关可以不经其同意,公开其各种个人信息(比如姓名,住址,照片,身形特征等等),以求得更多的信息线索?其背后的原因,就是为确保社会的有序运行,为了维护大部分人的“公共利益”,每个人都需要在一些特定场景中,让渡出一部分的“个人利益”,其中也包括“隐私权”。这样的权衡利弊,相信大家都会认同,而不会为“老赖”与“通缉犯”抱不平。

而回到复旦大学的这个公开张贴决定书的举动,笔者相信,对于大学而言,将这样的违法事实予以公示,其目的并非要羞辱三位学生,而是让其它学生引以为鉴。毕竟学校属于教书育人的场所,故这里也有警示教育的公共利益涵盖其中。但为什么在这个场景中,众多网友就产生了不同的意见呢?因为大家觉得,如果将这三位学生的名字匿名后再行公开决定书,依然具有警示作用,也就是说社会的“公共利益”并未受减损。而目前的处理,三位学生被曝嫖娼,全校乃至全社会皆知,直接关系着个人尊严,很有可能颜面扫地,遭受社死。如此衡量下,笔者也认为,个人隐私在这个事件中,应该得到尊重。

总而言之,这是非常有意思的一次网络讨论。在中国的文化中,集体主义根深蒂固,融入我们的血脉,“个人隐私”却是近几年才进入大家视野的“新鲜词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已经将“隐私权”做了明文规定,而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制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处理规则。法律的落地看似可以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节点,但每个人,每个组织从学习,到实践,从实践到习惯,都需要一个过程,无法一蹴而就。

无论是学校还是公司遭遇类似情况,都需要思考在隐私权与公共利益之间如何合法合规处理。新颁布的这些法律将给我们的公权力机构,我们的事业单位,还有众多的企业管理者带来新的挑战。在这个信息没有边界,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媒体主播的时代,一个小范围的“校内公告”,可以变成全网的热搜,可以变成改变他人命运的节点,也可以变成管理能力的显示牌。

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类似于这样的讨论,其实还可以更多一些。在对新事物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更多的辩论来厘清边界,更多的理解来彼此提醒。我们长久以往,习惯关注“公共利益”的大心脏,需要被不断的提醒,思维方式的改变,并非一朝一夕,细微处见真功,是对每一个管理者的挑战。管理者需要清晰地认知到个体面对权力时的微弱,如果我们在行使权力的时候,都记得这个有点新鲜的价值观“个人隐私保护”,那么我们国家将由此变得更有人性的温度,更有令人敬佩的软实力,我们的下一代也将享受到如“空气般”习以为常的安全与自由。


作者:唐天昊

知名刑辩律师,曾获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案例法学会颁发的“2016年刑事辩护杰出成就奖”,2014年受邀到瑞士日内瓦联合国欧洲总部和比利时布鲁塞尔欧盟总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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