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企业所得税专题(四)之净利润企业所得税(五)
税务的申报和缴纳
对净利润缴纳所得税的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必须提交以下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1
半个会计周期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自每个会计周期的前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算,2个月内使用PND 51 申报表申报税,并缴纳相应的税金(如有)。
2
在会计周期结束时,净利润应纳企业所得税
自会计周期最后一天起算150天内,使用PND 50 申报表申报税,并缴纳相应的税金(如有)。
税务申报表递交地点
1
曼谷区域,递交地点在税务局总局在各分区设立的地方税务局分局(原Khet/Amphoe税务局)。
2
其他府,递交地点在税务总局设立在区域或类区域政府办事处的分局,如果区域税务局不在区域政府所在地,应向区税务局申报。
注意
税务申报表PND 50, PND 51, PND 53和PND 54可通过税务局的网站提交。
会计周期/会计年 ≠ 自然年
往期回顾
泰国走出去会计事务所在中泰两国均设有办公室,主要提供"公司注册+BOI申请+财税代理+工业地产租售”等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为止,累计服务在泰中资企业240余家。
【广州办公室联系方式】
固话:020-82350630
手机:13751858071
E-mail:info@goglobalcn.com
Web:www.goglobalcn.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68号港湾大厦705室
【泰国办公室联系方式】
固话:+66(0)20277883-201
手机:+66(0)9-5649-9818
+66(0)8-6734-8304
Line:0867348304
E-mail:info@goglobalcn.com
Web:www.goglobalcn.com
地址:75/14,15th,Ocean Tower
2 Building, Soi Sukhumvit 19
(Wattana), Sukhumvit Road,
Klong-toey Nua, Wattana,
Bangkok 10110